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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弘阳农业有限公司在青浦自有蔬菜基地近1000亩,并与山东兰陵、广西百色、云南昆明、江苏东台、浙江丽水和金华等地合作社、专业大户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蔬菜种植品种100多种,年上市各类新鲜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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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26 12:31:52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的通知

沪农委〔2017120

 

各区农委、市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发挥蔬菜标准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推动蔬菜标准化生产,提高蔬菜质量安全水平,增强蔬菜产业竞争力,根据《2016-2020年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农委〔2016111号),结合本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实际,制定《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1769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办法


  为了正确全面地评价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质量和实际效果,发挥标准园创建在促进优质高效生态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2016-2020年上海市园艺作物标准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验收的范围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批准同意的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单位,创建工作已按计划完成,可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

  (一)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的考核验收工作由上海市农业委员会蔬菜办公室统一牵头负责。

  (二)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组织成立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工作考核验收工作组(以下简称工作组)和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工作组负责对材料初审。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负责开展中期检查和综合考核。

  三、考核验收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验收方法

  考核验收工作由工作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采取中期检查、综合考核相结合进行。

  (二)考核验收程序

  1.中期检查。在创建中期开展中期检查,采用现场考察和田间走访,重点检查以下项目组织实施和进展情况:

  (1)园地选择:产地选择、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布局、环境保护措施等。

  (2)栽培管理要求:耕作制度、种子种苗、水肥管理、病虫防控、采收及田园清洁等措施执行情况。

  (3)采后处理要求:设施设备、净菜上市、分等分级、包装标识等措施。

  (4)品牌建设:质量认证及品牌建设推进情况。

  (5)质量管理要求:农资管理、田间档案、基地准出、产品检测、质量可追溯等制度执行有无现场依据。

  (6)其它要求:其它涉及标准园创建管理过程中需检查的项目,如资金使用、标牌情况、技术指导培训、生产技术规程执行、工作档案建立等。

  中期检查采用分项打分,内容详见《上海市蔬菜标准园中期检查情况评分表》(表1),中期检查情况计入最终综合考核结果。

  2.综合考核。在标准园完成创建目标并提出验收申请,经区农委初审确认后,由工作组组织综合考核。验收程序如下:

  (1)创建单位汇报创建工作组织、工作进展、示范效果、取得效益及存在问题等情况。

  (2)查阅文字资料。专家组查阅反映标准园创建工作进展的纪要、实施方案、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等文件和标准文本、经济指标统计等资料。有条件的可同时收看录像、照片等声像资料。

  (3)现场答疑和评分。专家组根据创建单位汇报和资料审阅情况进行现场答疑,并按照《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项目评分表》(表2)所列考核验收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的规定进行公平、客观打分。

  (4)通报考核验收结果。根据专家组综合评定结果,通报考核验收情况及结论,提出进一步加强标准园创建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验收基本条件及荣誉

  (一)标准园创建单位在创建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判为验收不合格。

  1.创建主体不是合作社或生产企业;

  2.创建单位生产过程中没有生产技术规程;

  3.创建单位生产过程中未建立任何质量管理制度;

  4.创建单位生产过程中购买、保存、使用禁限用农药或检出产品含有禁限用农药;

  5.创建单位创建期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或出现2次农残质量抽检不合格;

  6.创建单位在田间档案记载、质量检测、考核验收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7.未申请相关质量认证或商标注册;

  8.违规使用项目资金;

  9.未列入上海蔬菜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单位的。

  (二)考核验收综合得分达到75分以上的为创建工作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三)考核验收合格颁发证书或奖牌。

  附表1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中期检查情况评分表

                   标准园名称:                                                                                       总分:

检查内容

项目

类别

检查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检查结论

情况说明

创建工作内容

园地选择(15分)

产地选择

产地环境是否优良,有无产地环境检测报告

3



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布局

园内水、电、路设施配套,涝能排、旱能灌、主干道硬化

3



功能布局是否合理(生产生活区是否分离)

3



环境保护

有无废弃物专门回收设备和场所

3



场容场貌是否整洁

3


栽培管理(26分)

耕作制度

有无一年以上耕作制度计划

3



品种选择

是否建立专库或专柜,有无购种账目,良种应用情况

3



集约化育苗

需要育苗的蔬菜是否100%集约化育苗;或采用订单工厂化育苗

3



水肥管理

是否应用膜下滴灌或微喷

3



有机肥与无机肥及各营养元素搭配合理,适量、适期施肥和灌水

3


生态栽培技术

应用防虫网、粘虫色板、性诱剂、杀虫灯、防雾滴棚膜、夏季高温闷棚、黑地布等生态栽培技术情况

5



病虫害防治

用药品种是否合理

3



对症用药、安全用药、高效用药

3


商品化处理(9分)

设施设备

有无专门的商品化处理场地及包装设备、预冷设施

3



净菜处理

是否净菜上市

2



分等分级

是否有分等分级

2



包装标识

有无包装标识

2



品牌建设(11分)

产品认证

是否已申请或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或地理标志登记之一

5



产品品牌

是否已申请或已注册商标

3



统一销售情况

3


质量管理(25分)

农资管理

有无专门的仓库、专人负责、出入库台账,摆放是否整齐有序;是否建立植保员制度

5



是否使用推荐农药品种,或使用非推荐农药是否建立备案制

2


档案记录

档案记录是否完整

3



内容是否真实

3


及时上网情况(一周内上传一次)

3


产品检测

有必要的检测设备、专人负责、有操作规程,或有委托检测报告

3



检测室、管理制度是否合理健全

2


基地准出

是否建立基地产品准出制度

2



质量可追溯

是否建立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2



技术指导培训(5分)

技术人员指导专家定期指导情况

3



对菜农技术培训情况(2次以上)

2


工作档案(4分)

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技术规程、生产档案、产品检测报告等档案齐全、完整,分类立卷归档

4



资金使用(5分)

创建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申报书使用范围并按计划使用

5



否决条件

有禁限用农药品种

一票否决


田间档案、检测等是否存在弄虚作假

一票否决


园内发现田间窝棚

一票否决


违规使用项目资金

一票否决


  附表2

上海市蔬菜标准园创建考核验收项目评分表

                  标准园名称:                                                                                所属区:

                  评分专家:                                                                                   总分:      

项目

类别

考核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得分

扣分原因及备注

验收不合格判定

有以下情况之者,判定为不合格

按此标准评定总分<75分




创建主体不是合作社或企业



没有生产技术规程



没有质量管理制度



购买、保存、使用禁限用农药或检出产品含有禁限用农药



创建期间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件或出现农残超标2次及以上



田间档案、质量检测、考核验收等存在弄虚作假



未申请相关质量认证或商标注册



违规使用项目资金



未列入上海蔬菜生产管理信息系统



组织实施(12分)

组织管理(6分)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协调管理

2



未成立创建领导小组,无专人管理

0

制定实施方案,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



无实施方案,未组织检查

0


落实指导专家,定期开展技术指导

2



未落实指导专家,技术指导不及时

0

中期检查(6分)

优(≥90分)

6



良(75-90分)

4

中(60-75分)

2

差(≤60分)

0

保障措施(26分)

服务体系(4分)

农资统供

种子(苗)、农药、肥料、农膜等其它投入品统一供应率≧90%

2



50%≤统供率<90%

1

统供率<50%

0

统一销售

组织化程度高、产品90%以上统一销售

2



产品达不到90%统一销售

0

标准体系(7分)

技术规程

制定或引用主栽作物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100%采标生产

5



制定或引用主栽作物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50%≤采标生产<100%

3

制定或引用主栽作物生产技术操作规程标准,采标生产<50%

0

培训情况

培训有计划和文字依据

2



无培训计划、文字材料

0

制度建设(15分)

农资管理

有专门的仓库、专人负责、出入库台账清晰,摆放整齐有序,回收包装,

3



有专门仓库、专人负责、出入库台账,但农资仓库管理不规范

2

无出入库台账

0

档案记录

档案记录完整、真实

3



有档案记录,但内容不够完整

1

没有档案记录或记录不真实

0

产品检测

有必要的检测设备、专人负责、有操作规程,或委托检测,检测记录完整

2



有必要的检测设备、专人负责、有操作规程,或委托检测,检测记录不够完整

1

无产品检测记录

0

基地准出

已建立基地产品准出制度

1



未建立基地产品准出制度

0

质量追溯

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及时、完整、准确

5



信息录入不及时、不全或有误

2

信息考核不合格

0

经费使用

有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并按照预算进行操作,使用良好

1



账目混乱或项目资金使用不合理

0

创建内容(50分)

园地要求(6分)

园区环境

场容场貌整洁

2



场容场貌差或园区杂草较多

0

功能布局

设施配套齐全,涝能排,旱能灌,生产生活区分离

2



基础设施条件较差或生产生活区不分离

0

环境保护

有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专门回收设备和场所

2



无废弃物专门回收设备和场所

0

栽培管理(25分)

耕作制度

建立合理轮作制度,有一年以上轮作计划表

2



有种植计划,但轮作安排不合理

1

生产无计划

0

品种

良种覆盖率100%

2



80%≤良种覆盖率<100%

1

良种覆盖率<80%

0

育苗

需要育苗的蔬菜集约化育苗100%

2



80%≤需要育苗的蔬菜集约化育苗<100%

1

需要育苗的蔬菜集约化育苗<80%

0

设施应用生态栽培技术

应用防虫网、杀虫灯、粘虫色板、性诱剂、防雾滴棚膜、膜下滴(暗)灌、夏季高温闷棚、黑地布等生态栽培技术

8


按照申报的标准园选设施或露地之一

上述生态栽培技术少用1项

6

上述生态栽培技术少用2项

4

上述生态栽培技术少用3项

2

上述生态栽培技术少用4项及以上

0

露地应用生态栽培技术

应用杀虫灯、粘虫色板、性诱剂、深沟高畦、微滴灌、覆盖地膜等生态栽培技术

8


上述生态栽培技术少用1项

6

上述生态栽培技术少用2项

4

上述生态栽培技术少用3项

2

上述生态栽培技术少用4项及以上

0

创建内容(50分)

栽培管理(25分)

采标生产

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农事操作和田间管理

2



未按照生产技术规程进行农事操作和田间管理

0

病虫害防治

有病虫害防控预案,使用推荐农药品种,农药使用科学合理,建立植保员制度

6



使用推荐农药,但农药使用不合理;或有超出推荐名录,已建立备案制和植保员制度

3

存在明显的病虫危害;或超范围使用农药未建立备案制

0

采收

适时采收

1



未及时采收

0

废弃物处理

建立蔬菜秸杆等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场所,管理规范

2



蔬菜秸杆等废弃物处理不规范

0

商品化处理(9分)

设施设备

有专门的商品化处理场地及包装设备、预冷设施

2



有专门的商品化处理场地,包装设备、预冷设施缺一

1

没有专门的商品化处理场地

0

净菜处理

净菜上市

2



没有推行净菜上市

0

分等分级

90%以上分等分级

3



50%≤分等分级<90%

1

分等分级<50%

0

包装标识

90%以上包装标识

2



50%≤包装标识<90%

1

包装标识<50%

0

品牌建设(10分)

安全质量

100%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或行业标准

5



创建期间出现1次抽检不合格或销售质量不合格产品

0

产品认证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或地理标志登记之一

3



已申请上述认证之一(省级部门已受理审核通过),还未取得证书的

1

未通过上述任何认证或登记

0

产品品牌

有正式注册商标

2



已取得受理证书还未取得商标权的

1

效益评估(12分)

经济效益(4分)

节本增效

节本增效10%以上

4



5%≤节本增效<10%

2

节本增效在5%以下

0

生态效益(8分)

农药减量

化学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

4



10%≤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30%

2

化学农药使用量减少在5%以下

0

化肥减量

化肥用量减少10%以上

4



5%≤化肥使用量减少<10%

2

化肥使用量减少在5%以下

0

  说明:扣分原因及备注一栏填文字材料编号或文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