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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弘阳农业有限公司在青浦自有蔬菜基地近1000亩,并与山东兰陵、广西百色、云南昆明、江苏东台、浙江丽水和金华等地合作社、专业大户建立了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蔬菜种植品种100多种,年上市各类新鲜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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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青浦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1 15:26:3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现代农业园区:

    为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绿色发展战略,保护耕地资源,有效提升耕地质量,根据市农委、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相关政策的通知》(沪农委〔2017111号)、《关于推进本市粮食季节性轮作休耕养地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17284号)文件要求,市级财政从明年起取消麦子、油菜、玉米和棉花生产性补贴,水稻补贴用于鼓励和引导粮食生产者开展耕地保育、化肥农药减量、机械化种植等绿色生产技术。同时文件还要求各区进一步完善区级财政支农惠农富农政策,强化市区两级资金统筹使用,进一步提高对种植绿肥、深耕晒垡的补贴力度。为鼓励种植户开展冬季轮作休耕,引导种植户取消麦子种植,提高农民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的积极性。经区政府同意,形成并完善本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实施方案,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是将原有的补贴予以整合和调整,主要包括绿肥种植补贴、冬前深翻补贴、商品有机肥补贴、专用配方肥和水稻缓释肥补贴。

    二、补贴对象 本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农户、家庭农场、集体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其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三、补贴标准

      1. 绿肥种植补贴:对秋冬期间种植绿肥,后茬种植水稻的农户或合作社,根据绿肥种植质量给予最高不超过250/亩补贴,其中:市补贴150/亩,按考核质量区补贴0-100/亩;绿肥种子按红花草5/亩、青蚕豆15/亩、景观油菜1.5/亩的标准实行统一免费供应,采购种子金额根据当年度统一采购价格确定后按区、镇73负担。美丽乡村范围内大田连片种植景观油菜且在盛花末期翻耕的可享受绿肥补贴政策。

      2. 冬前深翻补贴:对秋冬期间在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基础上开展深翻,后茬种植水稻的农户或合作社,财政补贴300/亩,其中市补贴150/亩,其余按区、镇73负担,区补贴105/亩,镇配套45/亩。 

      3. 商品有机肥补贴:对农户或合作社使用商品有机肥补贴400/吨,其中市补贴200/吨,区补贴200/吨。

      4. 专用配方肥补贴:对农户或合作社使用专用配方肥,市、区补贴500/吨。 5. 水稻缓释肥补贴:对农户或合作社使用水稻缓释肥,市、区补贴1800/吨。

    四、操作程序 

    (一)补贴申报承诺。在计划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或生产单位自愿向所在村民委员会申报补贴面积或补贴数量,并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申报商品有机肥补贴的农户还须提供购货合同(量少可不需要)、发票、送货单和资金往来凭证等材料。

    (二)村级核查公示。村民委员会应进行分户统计和100%核查补贴对象、补贴面积或补贴数量,并分别在村、队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补贴面积或数量公示(第一次公示)。公示期间,街镇农业部门要配合监察部门、信访部门及时处理各类群众举报事件,如因此发生面积变化应补正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汇总上报各街镇人民政府、现代农业园区。 

       (三)街镇审核。各街镇、现代农业园区应100%核查辖区内所有申报主体的公示情况和村级上报情况,绿肥种植补贴、冬前深翻补贴还须核查绿肥种植质量、深翻质量、后茬是否种植水稻,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如因此发生面积变化应补正公示。核实无误后汇总,由街镇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向区级主管部门递交补贴资金申请。

    (四)区级抽查。区农委负责对全区所有街镇、现代农业园区种植单位进行抽查复核,可委托第三方机构抽查,抽查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20%。核实无误后汇总,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五、补贴方式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补贴中绿肥种植补贴及冬前深翻补贴为现金补贴,由国库集中支付或“一卡通”、“一折通”直接拨付到户。绿肥种子实行定量免费统一供应,商品有机肥、专用配方肥和缓释肥采取上级部门确定供货企业名录,农企直接对接,财政补贴资金直接到户的方法。 文件有效期从2017612019531。在实施过程中,如上级政策有变动,按照上级政策作相应调整。青农委〔201423号《关于调整本区粮食生产补贴政策的通知》,其中大小麦良种免费统一供应、麦子赤霉病白粉病防治药剂补贴政策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