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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本市高质量农业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农委〔2022〕14号)
发布时间:2022-02-10 09:59:56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单位:

推进高质量农业项目建设是本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三园”工程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推动本市农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农业效益和竞争力具有关键作用。为进一步加强本市高质量农业项目建设,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突出规划引领

以《上海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上海市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1-2025)》等为引领,落实农业“三区”划定、横沙东滩现代农业产业园、13个绿色田园先行片区等规划要求,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导向性、约束性。围绕我市设施农业、装备农业、科技农业、品牌农业、智慧农业建设,聚焦绿叶蔬菜、畜禽渔业、区域特色农产品、种源、花卉等重点领域,引导和鼓励各类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发展,着力打造一批设施装备先进,科技含量高、投资规模大、有利于生产消费“双升级”的标杆型都市现代农业项目。(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各涉农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二、强化农业招商

(一)创新招商模式。将农业招商纳入各涉农区招商引资平台,充分发挥园区管委会、国有企业等机构的作用,探索创新“头部企业”招商模式,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着眼长远发展,高起点、高标准、高品质做好招商工作精准对接和定制服务。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通过“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项目招引支持力度。(各涉农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二)优化营商环境。各涉农区、市有关单位要围绕规划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道路、网络、招引平台等方面,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招商服务功能。完善产业布局规划,结合产业发展需求,编制和完善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项目建设所需的设施农业用地和建设用地,做好项目实施落地的前期统筹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各涉农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三)加强项目管理。各涉农区、市有关单位要深化项目设计,建立高质量农业项目库,实施市区两级项目库动态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和“谁招商谁负责”的原则,各涉农区、市有关单位要加强项目前期论证。对需上报市政府协调并重点推进的项目,按要求推荐上报纳入上海市涉农项目管理平台集中管理。(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各涉农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三、完善支持政策

(四)加大财政支持。统筹科技兴农、农业科技(上海市“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农业领域项目)、都市现代农业发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专项资金,集聚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产业投资基金、土地出让收入及其他市级财政专项等重大资金,加大对规划区域内高质量农业项目的支持力度。对于重大农业科技项目给予市级科技重大专项支持。各涉农区要按规定统筹相关资金并向重点规划区域集聚,采取多种形式支持高质量农业项目建设。(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市科委、各涉农区政府)  

(五)创新金融扶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信贷投入,综合采取多种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基金、保险资金等各类资本,为高质量农业项目建设提供支持和保障。优先给予规划区域内农业企业或高质量农业项目贷款担保、贴息贴费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在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实施“浦江之光”计划,加强科技型农业企业的孵化培育,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政府)

(六)落实土地保障。坚持依法供地,合理、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在遵循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建设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等不同用地方式,保障本市高质量农业项目必要的、合理的用地需求,率先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区域,梳理腾挪闲置存量设施农用地,合理配置农村土地资源要素。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规划区域内的高质量农业项目用地,并满足高质量农业项目科研成果中试、孵化、展示的用地需求。(市规划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政府)

(七)优化人才服务。建立与本市农业产业相适应的人才认定评价体系和人才服务机制。将都市现代农业、种业种源等领域纳入本市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通过梯度化引才政策体系引进各类优秀人才。鼓励支持入驻规划区域内的农业企业申报各类市级人才计划,搭建育才引才荐才用才平台。按市或区相关规定享受税收、落户、人才公寓、子女入学等人才政策,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支持和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农业农村委、各涉农区政府)

四、健全保障机制

(八)建立工作机制。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高质量农业项目推进中出现的政策、人才、资本、技术等难题。各涉农区建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农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产业规划、政策、人才、服务的统筹研究;同时,建立农业园区化管理机制,加强规划区域建设管理,积极开展高质量农业项目招引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各涉农区政府)

(九)加强绩效考核。强化目标管理,把高质量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工作纳入上海乡村振兴目标管理系统实行“挂图作战”,将规划区域内基础设施投资、项目招引数、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等压实各相关部门责任,工作绩效作为乡村振兴绩效考核的加分项。同时,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规划区域投资建设发展情况监测,切实保障规划区域建设发展质量,形成牵引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涉农区政府、市有关单位)

(十)加强宣传工作。各涉农区、市有关单位要全面客观分析本地区的农业资源特色、自然资源禀赋、交通区位特点、产业发展优势和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制作招商引资宣传片和项目推介资料,让广大社会主体方便快捷地了解投资环境和投资前景。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招商政策,跟踪重点项目,推介先进典型,形成招商引资良好氛围。(各涉农区政府、市农业农村委、市有关单位)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2022年1月13日